1、负责编制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,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专项维修改造工程(5万元以上)管理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组织做好专项维修改造工程的立项和实施工作。
3、负责组织基本建设工程总承包和监理、设计等招标工作,组织基本建设各类设备与材料采购招投标工作。
4、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等各种开工手续办理,协调与各主管部门的关系。
5、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学校需要严控的某些材料、成品或半成品和设备认质认价工作;
6、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、投资、进度与安全监督等施工管理工作。
7、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、工程款拨付、档案整理归档工作;
8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