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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大学基建处公务租车管理办法
发布日期:2023-12-05作者:点击:

济南大学基建处公务租车管理办法

为规范基建处公务租车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厉行节约,特制定本办法。

1、基建处租车办理公务的范围为工程开工手续的办理、与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、工程材料的考察、市场询价、到货监督确认、工程调研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工作。

2、基建处公务租车由计划管理科统一调度管理,实行一事一审批。本着“先重要后一般”的原则,合理调配。个人因私事或非业务范围不得使用租车服务。

3、市区范围内的公务租车,由使用科室向分管处领导提出申请,批准后由计划管理科统一安排。市区以外范围内的公务租车,由处长审批后计划管理科安排落实。材料考察和工程调研等工作用车,有关人员需形成考察和调研报告。

4、计划管理科每月底对基建处租车审批单进行统计,统计表及审批单报处长审阅,计划管理科根据用车审批单跟租车公司进行结算。

5、本规定由基建处负责解释、修订和监督执行。

6、本规定从2023年12月实施。

 

附件1、基建处公务租车审批单

附件2、基建处公务租车流程


附件1、基建处公务租车审批单


用车时间

 

用车事由

 

出发地

 

目的地

 

乘车人数

 

车辆要求

 

经办人

 

联系电话

 

处领导意见及签字

 

 

 


附件2、基建处公务租车流程


用车人提出申请

填写《基建处公务租车审批表》

处领导审批、签字

计划管理科网上提交用车申请,校内审批

计划管理科告知用车人车辆、司机等信息

↓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↓

用车人用车


计划管理科填写《基建处公务租车登记表》信息,留存《基建处公务租车审批表》及《济南大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审批表》





计划管理科按月报处长审阅





计划管理科与租车公司进行费用结算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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